飛手必看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法規解讀
發布時間:
2024-06-19 11:08
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頒布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距新規施行還有不到5個月時間,今天為你解讀,看看《條例》中有哪些重點內容。
無人駕駛航空器
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沒有機載駕駛員、自備動力系統的航空器。
無人駕駛航空器按照性能指標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
01、微型無人駕駛航空器
微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空機重量小于0.25千克,最大飛行真高不超過50米,最大平飛速度不超過40千米/小時,無線電發射設備符合微功率短距離技術要求,全程可以隨時人工介入操控的無人駕駛航空器。
02、輕型無人駕駛航空器
輕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空機重量不超過4千克且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7千克,最大平飛速度不超過100千米/小時,具備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監視能力,全程可以隨時人工介入操控的無人駕駛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無人駕駛航空器。
03、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
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空機重量不超過15千克且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25千克,具備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監視能力,全程可以隨時人工介入操控的無人駕駛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輕型無人駕駛航空器。
04、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
中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150千克的無人駕駛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輕型、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
05、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
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飛重量超過150千克的無人駕駛航空器。
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以及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非經營性飛行活動,應當依法投保責任保險。
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申請取得相應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操控員(以下簡稱操控員)執照: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以及周邊空域,軍用航空超低空飛行空域,以及下列區域上方的空域應當劃設為管制空域:
8、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規定的其他區域
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和民用航空、公安、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采集無人駕駛航空器生產、登記、使用的有關信息,依托無人駕駛航空器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平臺共享,并采取相應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飛行申請
按照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的規定在固定空域內實施常態飛行活動的,可以提出長期飛行活動申請,經批準后實施,并應當在擬飛行前1日12時前將飛行計劃報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備案。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申請
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3、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規定的與空域使用和飛行安全有關的其他必要信息
操控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飛行活動
應當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10、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規定的其他飛行活動行為規范
禁止行為
8、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對空中不明情況和無人駕駛航空器違規飛行,公安機關在條件有利時可以對低空目標實施先期處置,并負責違規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落地后的現場處置。有關軍事機關、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單位按職責分工組織查證處置,民用航空管理等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無人駕駛航空器違反飛行管理規定、擾亂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技術防控、扣押有關物品、責令停止飛行、查封違法活動場所等緊急處置措施。
軍隊、警察以及按照國家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有關規定由公安機關授權的高風險反恐怖重點目標管理單位,可以依法配備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在公安機關或者有關軍事機關的指導監督下從嚴控制設置和使用。
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配備、設置、使用以及授權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國家安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有關軍事機關制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擁有、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
法律責任
違反條例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條例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未依法投保責任保險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從事飛行活動的單位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運營合格證。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反條例規定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監護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
違反條例規定,未取得操控員執照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條例規定,超出操控員執照載明范圍操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處暫扣操控員執照6個月至12個月;情節嚴重的,吊銷其操控員執照,2年內不受理其操控員執照申請。
組織飛行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處暫扣運營合格證、操控員執照1個月至3個月;情節嚴重的,由空中交通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飛行6個月至12個月,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吊銷相應許可證件,2年內不受理其相應許可申請。
(三)微型無人駕駛航空器避讓其他無人駕駛航空器;(四)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規定的其他避讓規則。
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處暫扣運營合格證、操控員執照1個月至3個月;情節嚴重的,由空中交通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飛行6個月至12個月,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吊銷相應許可證件,2年內不受理其相應許可申請。
違反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操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劃定的空域外飛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飛行,可以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條例規定,非法擁有、使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反制設備的,由無線電管理機構、公安機關按照職責分工予以沒收,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空中不明情況和無人駕駛航空器違規飛行,公安機關在條件有利時可以對低空目標實施先期處置,并負責違規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落地后的現場處置。
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是指軍隊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內負責有關責任區空中交通管理的機構。
姚江派出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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